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,安徽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9类食品的监督抽检。其中酒类产品共涉及1家被抽样单位、2批次产品,2批次合格。
抽检依据GB 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,GB 2757-201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》,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、铅(以 Pb 计)、甲醇、氰化物(以 HCN 计)、糖精钠(以糖精计)、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、三氯蔗糖等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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